馬來西亞大馬家園永久居住權申請必備材料清單明細
第一部分 基本資料
1、申請信(只需主申請人填寫)
----說明個人背景、參與這個計劃的目的、個人申請或與家屬一起。
----大概闡述如何維持在馬來西亞的生活開銷(財政能力)
----最多8位家庭成員,21周歲以下的孩子、60周歲以上的父母均可隨同申請,但需在主申請人申請獲批后申請
2、主要申請人的個人簡歷
----學歷(最好有大學背景)
----工作經驗
----技能或者專業知識
3、MM2H申請表格
----主申請人及家屬都必須填寫
----21歲以下的家屬另填表格
4、三張社交訪問準證表格
----1張原件
----2張復印件
----主申請人及家屬都必須填寫
5、四張護照大小的照片
第二部分需要政府公證及證明的材料
6、公證屬實的整本護照復印件(每一頁)
----申請人或家人的護照有過更新的必須一并交上,且需要做公證
----護照需到戶口所在地公證,然后到中國外交部做公證,最后到馬來西亞駐中國大使館做公證
7、無犯罪記錄
----需在戶口所在地做無犯罪記錄的筆錄,然后在戶口所在地的公證處公證,再到中國外交部做認證,再到馬來西亞駐中國大使館做認證
8、自我聲明健康狀況(大馬醫院出具)
----申請時僅需自我健康聲明,申請批準后需到大馬任何一家經認可的醫院或診療所做體檢
9、公證屬實的結婚證時(攜同配偶者)
10、公證屬實的出生證書(攜同孩子者)
----親子關系證明(如孩子21周歲以上的需自己辦理)
----法定聲明主申請人將會承擔家屬在馬來西亞逗留期間的一切費用和財務
第三部分 財務證明
11、 3個月的銀行對賬單/其他有關資金文件
----銀行對賬單為中國的,自他資金文件都可以是在中國的
12、 6個月薪水賬單/收入賬單(養老金、受雇者)
----均為大陸的(需證明每月都有薪水/收入存入銀行)
13、財務調查批準信
----驗證有關提供的財務文件
14、公證屬實的銀行結單報告
----其他財政文件以證明你有能力支付在馬來西亞的生活費
15、財政要求:
① 申請者的存款及收入證明(境內外均可)
----50歲以下的申請者:
存款證明:至少50萬馬幣(100萬人民幣)(為確保申請成功率,建議存款資金不少于120萬人民幣)
收入證明:月至少1萬馬幣(2萬人民幣)(為確保申請成功率,建議月收入資金2萬人民幣以上)
申請人必須提供最新三個月的銀行對賬單,每月以不少于50萬馬幣(100人民幣)的余額在戶頭
----50歲以上的申請者:
存款證明:至少35萬馬幣(70萬人民幣)
收入證明:月至少1萬馬幣(2萬人民幣)
申請人必須提供最新三個月的銀行對賬單,每月以35萬馬幣(70萬人民幣)的余額在戶頭。
----退休者必須出示證明政府所批準的10萬馬幣(20萬人民幣)的養老金。
注:以上申請者均需提供個人收入證明:連續三個月的銀行對賬單原件(提供加蓋銀行柜臺流水賬單業務章的銀行詢證函),如為復印件,則需加蓋銀行業務章。
② 申請經批準后需在大馬任意銀行開戶并存入存款
----50歲以下的申請者
開戶并存入RM300,000.00.存滿365天后可取出50%作為購買房子、孩子教育費及醫藥費的用途
----50歲以上的申請者
開戶并存入RM150,000.00或是出示政府所批準的每月RM10,000養老金.存滿365天后可取出50%作為購買房子、教育孩子費及醫藥費的用途
第四部分特別說明
1、所有的文件都需要在戶口所在地公證,再到中國外交部認證,再到馬來西亞駐中國大使館認證
2、如有文件不是英文,必須由被承認的翻譯翻譯成英文
3、家屬代表:
----配偶(夫妻)
----21歲以下的孩子(至少21歲生日的六個月前)及單身
4、主申請人的父母親要求60歲以上
5、主申請人的父母親需在主申請人得到大馬第二家園的批準后才做出申請
6、所有提交的文件都歸于大馬第二家園所擁有,不得推回
7、 21歲以上的孩子需自行申請
8、在茲收到顧客所付的40%的首付房款就可以申請辦理大馬第二家園
9、存款證明只要求主申請人即可
10、申請人在馬來西亞或者中國沒有過黑名單
特別申明:申請者必須達到或者超過上述標準方可以辦理成立成功。